如果经过多次充放电循环后,电池容量没有明显增加或仍处于0V左右的低电压状态,这类电池一般出现短路,或活性物质严重脱落软化,或被严重不可逆地硫化等。无法修复,应该报废。符合要求的电池可继续使用,但应在15V/电池的恒压下充电。流动的电解液应排尽,将电池表面擦拭干净,装上盖阀,用PVC(或氯仿)粘合剂密封电池。面板粘得很好。首先,对电池进行一般维护充电,然后以2小时的速度放电。在放电过程中,连续测量电池的电压,选择放电容量不足的“落后”电池进行处理。先加入1.050稀硫酸,直到刚好可以看到流动的电解液,然后继续充电12—15小时。充电时,确保电池温度不超过50°C。充电后,静置0.5—4小时,然后重复2小时速率放电。放电过程中,测量单格电压的数值,若放电时间达不到标准或者单格电压到了1.6V,放电时间与正常单格电池相差较大者(出厂三个月相差5分钟以上,6个月相差8分钟以上,9个月相差10分钟以上,13个月相差15分钟以上),则还需重复上述充放电程序操作,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在铅蓄电池的检测过程中,常常会遇到铅蓄电池消失故障和特别数据而使检测无法进行或使试验提前终止。因此,把握故障分析对检测工作是重要的。